主要职能
中共福州市委统战部是中共福州市委主管福州市统一战线工作的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按照“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方针,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全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市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全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民主党派建立、健全参政党机制;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3、负责联系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及促进福州市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及海外榕籍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与台湾有关人士的联络工作;做好联系台胞、台属和金门同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及政府职能部门实职的安排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检查了解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情况,反映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关系的发展。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福州市工商联,联系海内外有关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县(市、区)和高校以及有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的统战工作;协调党委及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全市党外干部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并指导市工商联、侨联、台联、金胞联、市社会主义学院、中华职教社、黄埔军校同学会、留学生同学会等有关团体的工作。
10、在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和相关干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由党委统战部负责协调的机制。搞好市委统战部机关和统战系统的党建工作,提高统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11、完成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