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建立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更加有力有效地协调解决宗教领域有关问题,切实维护永泰县宗教领域的安定稳定,永泰县委印发《中共永泰县委关于建立永泰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樟委[2017]106号)。联席会议由19人组成,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副主任,县人大、县政协教科文卫委,宣传部、政法委、民宗局、公安局、教育局、国土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由县民宗局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