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重视宗教场所安全,加强“三级网络”构建
为切实加强全市宗教场所安全稳定,长乐市着力构建“乡镇统战委员具体负责”、“各宗教协会副会长以上分片负责”、“市宗教局随机检查”的三级宗教场所安全监管网络。
一、完善“三级网络”,消除监管死角。针对我市宗教场所分布范围广,特别是分布在山区的宗教场所位置偏僻、难以监管的情况,构建以乡镇日常监管为重点、各宗教协会分片负责为辅助,市宗教局检查指导为基础的“宗教场所安全监管网络”。
二、强化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市民宗局联合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协会多次对全市宗教场所尤其是重点宗教场所开展检查,要求各场所提高安全意识,破除麻痹思想,切实做好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等安全隐患问题,市民宗局及时发出20多份安全整改通知书,限令有关宗教场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同时针对宗教场所的地质灾害、虫害、治安等隐患,积极争取政法委、国土局、科技文体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的支持,拨40多万元专款进行整治。
三、建立信息网络,畅通宣传渠道。在制定和完善宗教场所安全监管网络和宗教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各宗教协会建立宗教工作信息网,选拔“三级网络”信息人员,落实安全排查上报机制。同时借助短信、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台风、山火等灾害预警信息,让宗教场所人员提早知晓、提早预防。
今年以来,通过“三级网络”的构建,长乐市宗教场所未发生安全事故。市领导要求,必须始终保持宗教场所安全工作的高压态势,要不断加大宗教场所安全防控力度,有险必除,做到发现一个、排除一个,真正做到宗教场所安全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