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多措并举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福州市民族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建立机制。制定福州市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三是动员部署。召开全市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发动及培训。四是协调指导。要求宗教工作部门对宗教团体全程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指定专人进行定点指导,填写认定备案表格及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教职人员的认定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和各宗教教义教规的规定。五是注重质量。按照先易后难、先一般后特殊的原则,分批分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