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海外华裔中小学生“印象•福州”大赛活动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第三届海外华裔中小学生“印象•福州”大赛活动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
第三届海外华裔中小学生“印象•福州”大赛活动
(二)项目内容:
为更好地传播中华优秀文化,让海外华裔新生代进一步了解福州,关注福州发展变化,同时提高他们对学习中华文化的兴趣。中共福州市委统战部拟于2019年7月举办第三届海外华裔中小学生“印象•福州”大赛活动,并拟于2020年7月举行颁奖仪式,本届活动设立四个比赛项目,分别为书画、征文、摄影、华语演讲。
(三)最高限价:47.79万元,此价格为暂定总价,最终按实结算
(四)采购单位:中共福州市委统战部
(五)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井尾5号,市统战大楼7层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先生87715390 江女士 87720351
二、比价方式
参与竞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一次报价不可更改,报价书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单位承担。本次采购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根据各参与竞标单位的企业资质、经验、报价、服务等相关因素综合评分后,得分最高的竞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三、项目要求
(一)征集作品要求
1、征文:
围绕主题进行创作,文体不限,散文、诗歌、小说、书信等均可。字数大约2000字以内,不拘于形式,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文笔流畅,富有真情实感,直抒胸臆地表达对福州的印象和情感。
征文主题可供写作参考:(1)家乡的变化;门前那条路;身边的变化(2)陪伴;一直陪伴的物件;陪伴着走过的事(3)记忆中的福州;记忆中的桥;记忆中的街(4)晒出我的家;晒出我的最美故事;晒出我的福州(5)福州,我想对你说(6)记忆中的“有福之州”(7)“福”换新颜 “爱”永相随(8)我的家乡印象 (9)我最爱的……(10)家乡,我最难忘的是……(11)记忆中的虾油味(12)老福州(13)话家乡(14)家乡的味道(15)乡音。
2、书画:
(1)书法:包括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可以毛笔创作任何文字作品,不限字数;亦可用硬笔书写汉字。书法作品要以福州人文、历史等为内容,使用规范汉字,简繁体均可,字体、字数不限。作品可附简短的文字说明(100字以上),阐述以“印象•福州”为主题的创作缘由。
(2)绘画:以“印象•福州”为主题,以看到、听到、感受到的福州为题材,充分发挥想象进行作画,形式不限。绘画作品需附100字以上的文字说明,阐述以“印象•福州”为主题的创作缘由。
3、摄影:
摄影比赛采用手机进行摄影创作。围绕主题,题材不限。作品必须附不少于50字的文字说明,阐述以“印象•福州”为主题的创作缘由。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4、华语演讲:
(1)华语演讲作品可以是参赛者创作的原创作品或现有作品,作品须围绕大赛主题,体裁不限,原创作品可根据情况适当加分。
(2)参赛者华语演讲时,富有情感,发音标准,衣着得体,仪态大方,精神饱满且时间控制住3-5分钟。
(3)参赛形式单人华语演讲。
(4)华语演讲作品配背景音乐不作硬性要求,配有背景音乐的作品在评选时,评委视效果可适当予以加分。
(5)华语演讲作品以视频格式提交,可以是摄像机或手机拍摄,视频要求高清(720p)及以上且无抖动,华语演讲声音清晰可辨识。作品名称格式为:参赛选手姓名+年龄+国家(地区)
注:
(1)所有作品要求积极向上,每份参赛作品务必填写好报名表,并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正楷字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国家(地区)及联系方式。作品一律不退,采购单位拥有对所有作品包括获奖作品的编辑出版发行权。
(2)选题说明:印象福州是“大福州”的概念。创作范围不局限于福州的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长乐六个区,还包括福清、闽侯、连江、闽清、罗源、永泰六个县(市)。
(3)可以登录大赛活动官方网站,点击“印象•福州”相关信息库获取有关福州(包括县市区)的各方面信息。
(4)加分项目:欢迎参赛选手提供有关创作过程及采风的微视频,可酌情加分。如用福州话解读、旁白则更佳。
(5)每人限投1-3件作品,且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演讲除外),严禁抄袭等行为,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二)奖项设置
1、向参赛选手颁发的奖项:
(1)“印象•福州”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共70名
征文(分为三组:12岁以下全赛区,13-18岁港澳台、新马赛区,13-18岁其他赛区)、书画(分为两组,绘画全赛区和书法全赛区)、摄影、华语演讲四类比赛各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特等奖标准4000元、一等奖标准2200元、二等奖标准1500元、三等奖标准800元)以上四类奖项均颁发证书,并奖励一定数额的往返住在国与福州的机票补助(若来福州参加颁奖活动,特等奖机票补助费1000元,一等奖机票补助费800元,二等奖机票补助费500元,三等奖机票补助费200元。)。
(2)“印象•福州”优秀奖每组各30名
对书画、征文、摄影及华语演讲参赛作品的其他优秀选手,颁发“印象•福州”入围奖证书。
(3)“印象•福州”网络人气奖5名
对书画、征文、摄影及华语演讲参赛作品获得网络点赞前5名的优秀选手,颁发“印象•福州”网络人气奖(奖金标准1500元),网络人气奖机票补助费400元。
注:
(1)获奖选手须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
(2)网上投票依托大赛官网面向全球公众开放,每个独立ID每天对一幅作品限投一票。
(3)机票补助以就高原则,根据获奖选手获取的最高奖项,仅给予一次补助。
2、向组织单位和辅导老师颁发的奖项:
(1)“印象•福州”优秀组织奖
对征集到30份以上作品的海外单位及参与活动的国内单位,授予“印象•福州”优秀组织奖。
(2)“印象•福州”优秀指导老师奖
对辅导参赛选手获得5份以上奖项、辅导选手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的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
(三)活动时间节点及中标单位工作要求
中标后:
1、立即建立大赛官网、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并进行全程宣传活动(应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应证明)。
2、邀请海内外主流媒体参与全程宣传活动(应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应证明)。
3、制作120秒、60秒、30秒宣传片(应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
4、制作1000本活动宣传册(应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
活动启动后:
分为四个阶段从2019年7月-2020年7月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期):2019年7月-2020年4月
召开新闻发布会,联系全球数十家媒体和省市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通过世界福州十邑同乡总会等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海外社团及海外华校(或三语学校),组织海外华裔青少年参与活动,扩大活动宣传效果,并最终达到宣传福州的目的。
第三届征集的书画、征文、摄影和华语演讲参赛作品应达到1750件以上,其中书画作品应达到800件,征文作品应达到350件(12岁以下150件,13-18岁200件),摄影作品应达到400件,华语演讲作品应达到200件。
第二阶段(作品评审期):2020年5月
1、中标单位应在采购单位指定的媒体(福州晚报海外版)开设栏目刊登部分参赛作品。
2、邀请12名专家(征文类3名、书法类2名、绘画类2名、摄影类2名、华语演讲类3名)评审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设立一定比例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网络人气奖,另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奖。在此期间,中标单位应在采购单位指定的媒体(福州晚报海外版和国内版)持续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让更多人关注活动、关注福州。
第三阶段(优秀作品出版期):2020年5-6月
中标单位应在采购单位指定的媒体(福州晚报教育周刊和海外版)各用四个专版刊登获奖优秀作品。大赛组委会组织专业人士将获奖优秀作品编辑,并附上评委老师的专业点评,综合出版为《印象•福州》作品特刊。在此期间,中标单位应在采购单位指定的媒体(福州晚报海外版和国内版)继续对活动进行报道,以保持宣传热度。
第四阶段(颁奖):2020年7月
1、中标单位制作600本特刊(含华语演讲光盘),并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整理获奖者及优秀组织奖名单,并制作获奖证书、牌匾等。
2、中标单位筹备颁奖仪式,大赛组委会邀请海外获奖作者前来福州领奖,同时直接参与夏令营活动[1],以此鼓励华裔青少年感受福州的发展现状,激发他们对福州的认同感,同时也让海外的华裔后代与国内青少年亲密接触,给同龄人搭建良好的交流、互访平台。邀请省、市主流媒体及涉侨媒体参与报道。
3、制作活动专题片,并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
4、对于部分未能赴榕领奖的获奖者,拟结合市领导或涉侨部门的出访活动,依托当地社团、媒体,请市领导或部门领导在获奖者所在国进行颁奖,或直接邮寄。
5、若活动结束之日起半年内依然有作者未领取奖金或奖品的,则视为其放弃领奖权利,中标单位应将奖金、奖品等交还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自行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参与竞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策划和制作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参与竞标单位应具有组织举办相关活动的经验。
(三)参与竞标单位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7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
报价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井尾5号,市统战大楼7层。
参与竞标单位应在上述报价时间内将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州市委统战部并进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纳入比价。
六、报价要求
1、参与竞标单位在报价文件中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参与竞标单位公章);
2、报价表(应加盖参与竞标单位公章);
3、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不纳入比价;
4、参与竞标单位报价应包括报价文件所确定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
5、参与竞标单位应提供活动方案(应加盖参与竞标单位公章);
6、参与竞标单位应提供单位情况简介;
7、参与竞标单位应提供类似项目经验介绍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
七、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后,采购单位拟文向市财政局申请活动经费(占中标价40%),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并已将经费下拨至采购人账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拨付活动经费。
第二次付款:当收集的参赛作品达到1750件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后(书画作品达到800件,征文作品达到350件(12岁以下150件,13-18岁200件,摄影作品达到400件,华语演讲达到作品200件),采购单位拟文向市财政局申请活动经费(占中标价40%),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并已将经费下拨至采购人账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拨付活动经费。
第三次拨款:活动结束,中标单位工作经采购单位验收通过并依采购单位要求移交活动相关材料、确定项目实际费用后,采购单位拟文向市财政局申请活动余款,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并已将经费下拨至采购人账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拨付活动余款。
八、评分细则
具体分值及评分因素分布如下:
采购人:中共福州市委统战部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