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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公务接待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017-03-27 17:08:32  来源:市委统战部  【字号

  我部2016年度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按照我省《福建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我市《福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严格接待管理、接待标准、经费管理、监督检查,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超标准接待。现将2016年来的公务接待费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

  根据财务室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数额,经统计,2016年度,我部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8.13万元,比上一年度减少0.06万元,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宾馆为主的原则。国内公务接待及会议一律在部机关食堂按规定标准进行。外宾(含港澳台及海外乡贤、侨领等)接待,安排在方沁园、西湖大酒店、福州大饭店等按规定标准进行。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处室的业务由哪个处室的负责(或分管处室的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向部领导打请示报告,同意后到办公室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审批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审批单填写好后交由部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单到指定点就餐。

  2.财务室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四单”(接待请示或报告、审批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核销。对月费用较高时,及时分析查找超支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部机关实行一月一监督,对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明知故犯者予以教育,并由其个人承担进餐费用。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历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

  附件:国内公务接待情况表(2016年度)

附件下载:

  国内公务接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