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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福州市委统战部预算说明

2017-01-09 17:08:32  来源:市委统战部  【字号

  2016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及《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行(指)〔2016〕29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福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委办〔2002〕43号),市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按照“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方针,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全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全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民主党派建立、健全参政党机制;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三)负责联系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及促进福州市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及海外榕籍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与台湾有关人士的联络工作;做好台胞、台属和金门同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及政府职能部门实职的安排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检查了解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情况,反映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关系的发展。

  (六)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海内外有关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县(市)区和高校以及有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的统战工作;协调党委及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全市党外干部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并指导市工商联、侨联、台联、金胞联、中华职教社等有关团体的工作。

  (十)在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和相关干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由党委统战部负责协调的机制。搞好市委统战部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十一)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委统战部包括8个职能处(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部门主要工作

  2016年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努力开创福州统战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着力完善多党合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党协商的办法》及省委配套文件,积极参与市委有关我市加强政党协商文件的制定工作,抓好具体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无党派人士推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传统教育和多党合作历史教育,适时召开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交流会,汇总展示阶段性成果。加大调研课题经费支持力度,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抓好选题关、调研关和成果转化关,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合作、专家攻关等方式,力争推出一批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调研成果。将市委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季谈会制度与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党外人士建言献策跟踪落实反馈机制以及民主党派市委向中共市委直接提出意见建议的“每月直报”采用、办理情况反馈和表彰制度,进一步激发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热情。继续加强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做好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筹备工作。

  2、着力强化对非公经济和新阶层人士的联络服务。持续开展以“四信”为主要内容的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实施市工商联的“英才培育工程”,建立与市直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更新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拓宽我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发现、培养渠道,组建一支影响较大、代表性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新的社会阶层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和新媒体代表性从业人员队伍。围绕我市福州新区、自贸试验区、海丝核心区建设“三区叠加”带来的政策利好优势,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非公企业的协调服务,推动我市非公经济产业转型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同异地商会和行业商会的联系交流,帮助异地商会规范发展,稳步组建行业商会。以榕商联村活动为平台,依托感恩行动、同心·助力民生工程、榕商光彩公益行动、“温暖工程”等工作载体,引导更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做好连江县天竺村、永泰县葛岭镇黄埔村、罗源县霍口乡福湖村等重点帮扶村的服务工作,争取2016年完成福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换届工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回归推介活动,完善落实“回归工程”工作纳入县(市)区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和信息共享体系,探索回归工程产业性项目沿链引进和集群化承接工作方法,为民营企业回归创造良好条件,促进我市产业集群发展。

  3、着力推进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支持社团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支持和引导同乡社团和广大乡亲积极参与港澳社会事务,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充分发挥海联会理事、海外特邀政协委员及广大海外乡亲朋友的作用,支持和推动海外华侨华人积极参与反独促统的活动。多形式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继续办好“国情教育培训班”,港澳台、海外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以市里举办“海青节”、“梦文化节”等大型活动为契机做好两岸四地青年联谊活动和榕台乡亲交流联谊活动。积极拓展联谊空间,坚持抓好与老侨区、老社团与老侨领的联络,积极拓展与新社团、新移民、新生代等“三新”的联谊,提高其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认知和认同,增强“根”的意识。引导和推动广大台港澳和海外乡亲积极参与“榕商联村”、“春风·春雨·光彩”和各项公益活动,凝聚更多的力量助力福州新区建设。

  4、着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着眼于2016年民主党派市委会换届和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切实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使用和管理工作,继续抓好县区党外代表人士安排绩效考评,重点推动做好县(市)区换届县区领导班子党外副职的配备。做好市政协换届委员安排情况的摸底、分析等前期准备,做好新一届政协委员的推荐安排工作。继续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配合举办科级党外干部培训班,切实发挥好市社会主义学院作为党外人士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优秀的党外人才队伍。积极推动选派优秀年轻党外干部到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检法机关挂职锻炼或任职,做好跟踪管理,促进党外干部健康成长。

  5、着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定稳定。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的意见》,督查落实少数民族村“幸福家园”建设中各项优惠政策,结合开展“特色村寨”建设活动,统筹规划,加大投入,积极开展扶贫开发、对口帮扶、企村对接、榕商联村等活动,增加民族乡村发展内生动力。认真组织支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积极探索城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的新办法、新举措,帮助少数民族尽快融入城市,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指导条件成熟的市级团体开展换届工作。引导宗教界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团结的正能量。密切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团结、培养新生代宗教界人士。加大力度帮助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制化水平。

  6、着力提升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与省委的《实施意见》,加强理论武装,着力学习好、研究好、把握好、运用好各项统战政策。加大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调研力度,提出加强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推动统战理论创新、政策完善和难题解决,确保开好市委统战工作会议、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有关文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化“服务发展走前头建设新区当先锋”活动,继续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好传统好作风,深入基层调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赢得党外人士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的点赞。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市委统战部部门收入预算为1013.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8.61万元,公用支出103.38万元,项目支出341.5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013.4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1.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公用支出,统战工作、党派活动、管委会物业、职教社、金门联、黄埔同学会、留学生同学会等经费支出。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

  (三)221住房保障支出73.53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79.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19万元,公务接待费3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2016年市委统战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