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第六届(2010-2012年度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福州市委统战部
关于深入开展第六届(2010-2012年度)
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部署和《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市直机关深入开展第六届(2010-2012年度)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意见》(榕直工委[2010]57号)精神,切实加强我部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推进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市直统战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统战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福州跨越发展的作用,现结合我部中心工作和机关党组织建设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09]5号)精神,紧贴我市统战工作,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在更高层次上谋划思路、谋划举措、谋划运作,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我市统战工作科学发展,服务福州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第六届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工作目标是:
(一)部领导班子好。以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践行宗旨为根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加强和改进部机关中心组学习,继续发挥学习、调研、研讨“三位一体”的功能作用,坚持部机关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保证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部领导成员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60天,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体学习或活动不少于4次,每年在机关或分管单位、部门上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部务会议、民主生活征求意见会、部领导点评会、群众评议会等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由部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增强整体合力,发挥核心作用。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程序、提高质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部机关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践行树立形象“十讲规范”和廉政工作“十个不准”,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二)党员干部队伍好。以提高党员素质为重点,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内在动力,增强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运用“天和论坛”、报告会、知识竞赛、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特别是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抓手。二是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吸收传统学习的有效做法,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点的新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与统战工作所需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深入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承诺、结对帮扶、“三进三服务”、海西“春风·春雨·光彩”行动、“榕商联村”、“送温暖、献爱心”、“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形式,搭建党员服务群众和加强党性锻炼的平台。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真心诚意地为党员服务。宣传忠诚履职、创业奉献的优秀共产党员,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基层组织建设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激发组织活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部创先争优活动考评办法,扎实开展“五好”党支部建设,认真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评、考评、点评工作,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建设,做到内容规范、制度健全,不断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热心党务工作,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二是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利用机关党组织换届之际积极推行公推直选办法选举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抓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将支部建在处室,处室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实行“一岗双责”。加大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力度,重视落实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方法、形式和载体,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
(四)机关作风形象好。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宗旨意识、纪律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建立部干部处、办公室和机关党委联合抓机关作风建设的良好机制,认真组织实施部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高效率的服务型机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二是提升服务质量。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深化海西“春风·春雨·光彩”行动和“榕商联村”活动,坚持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访贫问苦、结对帮扶等制度,支持我市新农村建设。三是加强党内监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单位履职业绩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创建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统战工作中心中来谋划,找准切入点,准确站位、主动融入,推动机关形成围绕大局履职、强化责任履职、改革创新履职、科学发展履职、争创一流履职的良好局面。一是准确站位,主动融入。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统战工作科学发展,服务福州跨越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通过发挥机关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组织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尽责履职。二是以人为本、注重和谐。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平安福州”和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建设和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宗教领域和社会的安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机关。三是群团有为,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并结合各自群体特点,开展各种丰富、健康、和谐的文体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各项活动,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结对帮扶、“文明处室”、“五好家庭”、“军民共建”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工作机制运行好。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各有关部门职责明确,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抓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责任,不断健全完善部领导班子抓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机制,部务会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开展。二是健全党建长效机制。坚持机关党委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讨论决定党委重要工作;坚持基层党组织书记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坚持部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支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三是全面提升“三级联创”水平。落实党建“三级联创”挂钩联系制度,市、县两级定期开展党建活动,指导推动本系统的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工作,做好系统带动,促进上下联动,实现共同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运行机制。
三、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创建职责。部领导班子对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协同抓,机关党委抓落实,部机关各党支部、各处(室)密切配合,全体党员共同参与,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部机关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部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部机关党委,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指导。要按照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建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积极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建立创建活动联系点制度,每一位班子成员挂钩一个基层党组织,指导创建活动的开展。机关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者、实施者作用,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促检查,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和创建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细化创建措施。党建工作是强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载体,部机关各党支部,要把第六届创建活动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单位、处室整体工作统筹部署,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计划,细化创建目标,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丰富创建载体。围绕统战中心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奉献海西当先锋”、“三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聚服务发展之力,创统战成员之家”为主题,以创优五大工程(智慧工程、凝心工程、和谐工程、素质工程、民主工程)为载体,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效能,创一流业绩;比奉献,创一流形象”的“五比五创”实践活动,树培五型干部(学习型、思考型、创新型、民主型、实干型),建设和谐机关,服务跨越发展。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促检查,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和创建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五)营造创建氛围。部机关党委、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公开栏、宣传栏、简报等阵地,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召开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形成比学赶超的态势,努力在统战系统营造创建活动良好氛围。
(六)科学考核评估。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班子成员、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工作和党员个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实行届中考证与届满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的综合分析,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部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福州市委统战部
2010年9月3日